記者/洪德南投報導
現今社會網路資訊發達,民眾購買藥品及保健食品的來源及管道多元,如電視購物、電台、網購甚至於定點聚眾場所強力推銷等,藉由強力放送誇大療效不實的廣播及廣告,讓愛自行服用成藥或保健食品的國人傷財又傷身。
為打擊非法賣藥行為,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將電視購物、電台、網購及定點聚眾場所強力推銷等非法管道賣藥行為列為經常性查核重點。民眾若發現住家附近有固定聚眾賣藥(食品)行為之資訊,也可向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檢舉,全民共同來舉發不法。若民眾發現家中長輩服用來路不明之藥品,民眾可送請南投縣政府衛生局轉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對該藥品可能摻加之西藥成分進行檢驗。
送驗時只須填寫『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受理消費者藥物化粧品檢驗申請單』及『切結書』,無須任何費用。另送驗時須注意:
(一)應以完整原包裝並說明來源,最好檢附購買憑證。
(二)檢驗數量:(1)錠劑、丸劑、膠囊劑40粒以上。(2)軟管劑、
霜劑50公克以上。(3)內服液劑100C.C 以上。(4)外用液劑
100C.C 以上。(5)散劑、顆粒劑50公克以上。(6)注射液劑
50C.C 以上。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凡是藥品廣告內容太神奇、不可思議,即使是親友介紹,都需要提高警覺,且堅持”五不”原則(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 。如果習慣於服用中藥治病,應至合格中醫診所就醫,取得之藥品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