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德南投報導
長照十年2.0已於106年1月1日正式上路,除服務項目增加,服務對象也擴大適用,其中居家護理服務也是重要的服務項目之一。如果家中有無法外出之長期臥床及行動功能障礙者,可由居家護理師到家中提供專業的護理服務,例如:傷口護理、管路阻塞護理及更換、抽血、照顧知識及技巧衛教…等,以減少民眾進出醫院的奔波辛勞及疾病合併症,預防再次入院。
本縣共有18個居家護理所提供服務,由專業居家護理師到家協助不需住院但仍需接受居家醫療和護理服務的民眾,使民眾在家中獲得適當及持續性照顧,幫助民眾及家屬重建生活,面對疾病,享受家庭的溫暖,有需要民眾可多加利用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至本局網站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線上申請(http://www.ntshb.gov.tw/)、亦可就近至鄉鎮衛生所或鄉公所申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會儘速協助辦理。
服務對象有居家護理服務需求者經南投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定之失能個案且符合長期照顧整合計畫收案標準。(如下)
一、65歲以上之失能老人。
二、55歲以上之失能原住民。
三、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四、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失能且獨居之老人。
五、50歲以上之失智症者。
六、65歲以上之衰弱老人。服務內容1、一般傷口護理
2、各種導管更換及護理(如更換鼻胃管、導尿管、氣切套管等)
3、各種注射(肌肉、皮下、靜脈注射、靜脈輸液)
4、各種依個案需求的護理措施指導(如蒸氣吸入、姿位引流及抽痰等)
5、一般身體檢查評估(如測血壓、血糖、尿糖)
6、代採檢體送檢(如血液、尿液、痰及糞便等)
7、介紹適當社會醫療資源
8、其他依民眾需求之各項指導
9、返診聯繫
10、吞嚥訓練
11、膀胱訓練
12、提供照護資訊(含出院照護技巧指導)補助標準
1、補助次數由照顧管理專員評估後核定,個案應優先使用健保居家護理資源,除現行全民健保每月給付上限2次居家護理外,經評定有需求者,每月最多提供2次居家護理服務。
2、補助居家護理師訪視費用,每次以新台幣1,300元計;惟民眾應依使用 者付費原則,一般戶自付30%、中低收入戶自付10%、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3、自費及不符合健保者,依各居家護理所收費標準計。
4、一般戶車資由家屬負擔,中低收/低收入戶使用本服務,每次可另補助居 家護理師交通費180/200元。
5、針對新收個案需經醫師評估開立醫囑、病情需要醫師訪視等情形,補助 醫師每次訪視費用1,000元,訪視次數比照健保,每一個案每二個月以 一次為限。一般戶自付30%、中低收入戶自付10%、低收入戶全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