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立法院100年11月修正通過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規定,汽缸排氣量550c.c.(紅色車牌)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高路。基於交通安全考量,南投縣政府不贊同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轄內國道6號高速公路。
南投縣政府表示,由於國道6號高速公路假日時段車流壅塞,因此大型重型機車穿梭於車陣中,易因其車身小致造成其他車輛視線的死角,實有安全上的顧慮。此外,因國道6號高速公路全段係為高架道路,一旦大型重型機車發生交通事故,其所產生之事故傷害亦較其他車種嚴重。因此,基於交通安全理由,南投縣政府不贊成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6號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