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將在七月十一日起施行鑑定新制,未來要取得身心障礙證明,除了醫師鑑定,還必須經過社工人員團體鑑定。
攸關國內一百多萬名身心障礙者福利的「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將有新變革,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處長鄧素文表示,身障鑑定新制將在101年7月11日上路,和舊制的不同主要是:過去只需要一位醫師鑑定身障者是重度、中度、還是輕度,而為了能更全方位了解身障朋友的需求,也為了更符合身障朋友的社會參與,未來將由一人鑑定改為團體鑑定。鄧素文說:「新制裡,除了由醫師鑑定身體結構功能以外,鑑定端還得由一位醫事人員針對他活動參與的限制做鑑定。」
鄧素文指出,去年八月到今年五月期間,就讓八千名身障者同時接受舊制和新制的評估,結果發現,改用新制後,由重度變輕度者比例不到1%,但是輕度變重度者卻多了一成,顯示新制並不會影響既有福利及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