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為鼓勵事業單位辦理勞工托兒設施或措施,凡雇主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辦理勞工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者,自即日起可向縣政府提出補助申請,最高可有200萬元的補助。縣府籲請雇主踴躍向社會處勞工行政科提出申請。申請書表可在全民勞教e網(cla.hilearning.hinet.net)直接下載或縣政府勞工行政單位索取,申請期限至6月20日止。
縣府社會處表示,在經費補助方面,雇主新興建完成並登記立案者,政府最高補助新台幣200萬元托兒設備費,已設置並登記立案者,每年最高補助新台幣50萬元予以改善或更新托兒設施費用;另辦理托兒措施者,每一企業每年最高補助新台幣30萬元辦理受僱者子女托兒服務。
縣府表示,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以收托受僱者未滿12歲子女,並由政府協助經費補助,為鼓勵事業單位提供勞工托兒相關措施,補助對象不論僱用員工人數多少,只要雇主願意提供相關措施,即雇主以委託合約方式與已登記立案的托兒服務機構辦理托兒服務,並由雇主提供托兒補助津貼,政府將給予經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