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諮議會尤松雄諮議員於省諮議會第6屆第3次定期大會第15次會議提案建議:建請政府對於農業休耕補助規定,應該採取較嚴格的標準,補助對象應限於有實際耕作但受天然災害導致無法生產的農民。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臺灣省政府主席林政則重視尤松雄諮議員的提案建言,即專函請行政院農委會關注參採。獲陳保基主任委員箋函復略以:
一、為活化休耕農地,本會自102年起推動「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規定農地不得連續休耕,規定每年至少一個期作復耕種植進口替代、具外銷潛力、有機或地區特產作物,依不同作物種類分別給予轉(契)作補貼,輔導契作生產以穩定農民收益。
二、為加強活化休耕地,並將有限財政資源運用於實際從事耕作之農民,自105年起調整休耕給付條件,對於連續兩個期作無意願配合政策復耕農地,不給予休耕給付,以建立合理耕作模式及妥善運用國家財政資源。
三、為因應未來全球貿易自由化趨勢,本會將持續推動活化農地計畫及滾動檢討相關輔導措施,調整農業勞動力及產業結構,創造農業產值及提供就業機會,促使農業永續經營。對於尤省諮議員松雄所提寶貴建言,已交待本會農糧署研議參辦。
林政則政委兼省主席表示,農業休耕補助制度,自民國86年開始實施,早先是為了因應稻米生產過剩,進而補貼讓農地休耕的農民;加入WTO後,為因應WTO開放稻米等進口與削減農業補貼的規定,必須調降水稻等保價收購作物生產面積,以達維持國內稻米供需平衡,穩定國內糧價,維護農民收益,確保糧食安全及減少WTO的貿易規定對於臺灣農業所引起的嚴重影響。
農地休耕政策不能停留於休耕補貼階段,應積極融入環境生態復育、淨質能源生產、農村景觀美化的農地再利用觀念,行政院農委會自102年起啟動「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中程(102~105年)計畫」,優先活化連續休耕農地,促進農業勞動結構年輕化及擴大經營規模。
該計畫的實施,可將提昇我國糧食自給率由現行的33.5%提升至為34.9%,並創造農業產值及提供就業機會,重建農業尊嚴、農地生機與農村價值,塑造環境、人力資本與國民健康多贏的局面。農民收益將高於現行休耕實質所得。
林政則政委兼省主席非常敬佩尤松雄諮議員關心農業休耕補助規定,為農民的利益發聲、建言。對行政院農委會廣納研議各界休耕措施建言,做為政策制定之參考,非常認同與肯定。希望政府建立更完善的配套措施,積極輔導地域性農業,促使農業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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