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於104年9月7日(星期一)起為期2日,委託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辦理「法制人員研習班」,召訓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承辦法制業務相關人員。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臺灣省政府主席林政則非常重視各縣市法制業務,特別指派簡俊淦副秘書長代表前往致意,並勉勵地方法制人員加強為民服務。
省府簡俊淦副秘書長於代表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臺灣省政府主席林政則主持開訓儀式,勉勵受訓學員,能將所學法律知能及實務運作經驗,充分運用於執行業務上,以提升法制業務之處理能力,落實保障人民權益。同時也表示,為增進地方公務人員專業知能,提昇法制作業處理能力,確實保障人民權益,及健全縣市及鄉鎮市法制業務之運作,積極培訓基層公務人員,省府自民國72年起,每年辦理「法制人員研習班」,今年已邁入第33期,並針對受訓學員需求安排專業課程,讓基層承辦法制業務之公務人員有更多進修機會。
省府財經交法組組長顏淑每指出,本次研習課程分別安排由新北市政府林月棗參議主講「法制作業-程序」、前臺南市政府法制處謝志明處長主講「法制作業-實務(案例分析)」、中正大學法律系暨法律研究所劉建宏副教授主講「行政救濟實務」,每一位都是各該領域中理論與實務兼具之講座。
法制科楊曉安科長也表示,基於考量多數基層同仁無法放下公務安心的參加多天的訓練班期,本研習班今年特別從3天課程縮減為2天,但課程內容依舊豐富,講座亦為實務及學術界一時之選,本次研習獲得各縣市熱烈回應,報名十分踴躍。
此次研習班,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承辦法制業務相關人員計45人參加,各種不同業務性質的法制相關人員齊聚一堂,講座就學理深入講解,並透過個案實務探討和參加研習的學員們作充分的意見交流,學員收穫豐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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