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府將進行經管宿舍102年度居住事實查考作業,敬請各宿舍配(借)住人配合辦理查訪工作。
依據行政院頒訂「宿舍管理手冊」及「宿舍居住事實查考及認定作業原則」等規定:各宿舍管理機關,每年至少應辦理二次居住事實的查考作業。
本(102)年上半年度省府經管宿舍居住事實查考作業,將針對南投中興新村282戶借用人進行查考。查考期間:定於本(102)年 6月17日 (星期一)至 6月28日 (星期五),利用每日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4時30分)及夜間(晚上6時至9時)進行,由省府行政組總務科蔡志雄科長率員負責查訪。
省府表示,查考的流程,包括以書面通知:由省府函告各宿舍配(借)住人,並請渠等於查考時,準備戶口名簿及身分證等證明文件備查。再進行實地訪查:分組實地訪查並記錄,如該戶宿舍借用人未事先電話告知而無人在家時,於現場留置通知單,請配(借)用人限期與省府連絡約訂時間查考。
經上述第一次查考完畢後,將由省府人事室、政風室及行政組總務科派員組成宿舍居住事實查考複查小組。利用晚間,對訪查無人在家之宿舍進行複查。對於複查仍無結果的宿舍資料,省府將逕行列冊送行政院國科會中科管理局,由該局再行複核並調閱其用水、用電紀錄,研判有無經常居住使用:或對其借用人或其配偶查核出入境登記資料,以茲認定居住事實。
省府表示,待此次經管宿舍居住事實查考作業全部查訪完畢,省府將造冊併同訪查記錄表,送國科會中科管理局彙辦。敬請各宿舍配(借)住人配合辦理,以維護自身權益。
圖片省府新聞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