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呼籲民眾應隨時注意用火、用電、使用瓦斯時的安全,並對於災後家園的重整,省府更是刻不容緩的希望給予民眾及時的援助與慰問。現有苗栗縣、嘉義縣、彰化縣的民眾住家,因火災及地震發生,導致住屋毀損,人員死亡及生活陷入困境的情事,省府甚表關切,並請苗、嘉、彰等三縣的縣政府及鄉鎮市公所多予關切,盡力協助他們重整家園,並同意核發災害救助慰問金,予以慰問安遷,表達政府關懷之意。
省府表示,因為發生住宅火警,導致有苗栗縣泰安鄉民陳○華先生、陳○亮先生、陳○星先生等民眾住宅,遭遇祝融,嚴重受損;嘉義縣溪口鄉疊溪村民曾○成先生因火災發生,逃避不及而死亡;另有因今(102)年3月27日 地震導致彰化縣花壇鄉民張李○珠女士住家屋頂塌落,受損嚴重,以致不堪居住,嚴重影響生計,令人不捨。
為了重整家園,上述民眾分別申請災害救助、死亡慰問與其他慰問救助金,經三縣政府與鄉鎮市公所實際派員勘查後,均表示因人員死亡,住屋受損嚴重,達到不堪居住程度,符合「臺灣省政府辦理災害救濟捐款專戶慰問金發放要點」的申請規定。分別依核定人口數,核發安遷、死亡和其他慰問金,計有三縣5戶,新臺幣36萬元整。
省府林政則主席表示,對於這些火災及地震受災戶的遭遇,甚表關心與慰問。同時呼籲民眾應隨時注意用火、用電、使用瓦斯時的安全,避免因一時疏失,而造成傷亡和財產的損失。在平時就要有危機意識,多利用機會瞭解消防安全常識及逃生避難方法。如不幸遇到火災發生時,才能掌握應變及逃生要領,從容應付,順利逃生,確保生命及財產安全。
省府表示,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內政部消防署資料統計,102年1月到4月全國火災事故累計發生510件,死亡40人,受傷70人,令人感到相當不捨與惋惜。其中因電器設備使用不當而引起的火災就有174件,占34%以上;房屋及財產損失更是高達1億8千3百7拾9萬6千餘元。可見火災所造成的災害損失,相當慘重,民眾不可不慎。
林政則主席更呼籲地方縣市鄉鎮機關應加強地震防災宣導,落實「離災優於防災、防災優於救災」的原則,以有效避免不幸情事發生,造成傷亡和財產的損失。希望各地方機關,對突發的災害,要有即時應變的能力,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也請民眾要保持警覺心,注意自身與居家安全,尤其是居住在山區的民眾,請務必小心防範山崩或土石流。期盼藉由政府機關與全民的共同防範,能夠確保民眾生活安定,無災無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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