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集集鎮位在飛鳳山休閒農業區的第二垃圾掩埋場,閒置六年多後,縣府、鎮公所決定開設為「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昨天引起當地和平社區居民嚴重關切,強烈質疑掩埋事業廢棄物的安全性,鎮長嚴鴻邦昨天則強調「有毒不會倒、違法不會做」。
集集第二垃圾掩埋場95年斥資四千多萬興建,完工後因當時環保政策改變,一般民生垃圾改以焚燒為主,不再掩埋處理,因此閒置至今,但每年仍需支付28萬地租,遭審計單位檢討,集集鎮公所於是呈報縣府改做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
和平社區協會日前召開臨時會員大會,出席的120人一致決議反對事業廢棄物進入集集鎮,居民除質疑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安全性,更擔心夾雜有毒廢棄物進場,汙染當地環境水源土壤,而且汙水匯流到集集攔河堰,難保不會危害攔河堰下游農業區用水安全。
集集鎮長嚴鴻邦昨說,第二垃圾掩埋場做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已通過縣府環境差異評估,一般事業廢棄物包含廢保溫材料、廢玻璃、陶瓷、磚、瓦及黏土、廢耐火材等不適燃燒的無毒廢棄物,鎮公所絕對和鎮民站在同一線上,不會讓有害環境的事業廢棄物進到集集。
鎮公所指出,第二垃圾掩埋場每日一般事業廢棄物進場量45噸,未來由鎮公所執行掩埋場管理營運,每噸收費約2500元,全歸交鎮庫。
嚴鴻邦說,居民擔心非法傾倒、有毒事業廢棄物情形,以及進場道路過陡、掩埋區不透水布有無破損等問題,鎮公所都會配合縣府全力防阻與改善,歡迎鎮民監督抽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