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信宏/草屯報導】
現年29歲的黃姓女子,以購衣之便行偷竊之實,今年2月期間連續3次進入草屯鎮一家大型成衣店,以試穿衣服之便再直接穿出店家外騎機車離去,在連續2次得逞後於第3次重施故技要偷取外套時,影像被清楚錄下店員一眼認出黃女,提出證據向警方報案,員警將他傳喚到案後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黃0婷(29歲、南投縣人),涉嫌於今年2月9日、12日、15日到草屯鎮一家大型服飾店閒逛看服飾,以佯裝要購買服飾為由,多次以試裝衣服方式,穿著新衣服不結帳就趁機會離開,第2次再以順手牽羊方式試穿衣服離開時,就遭洪姓店員注意,但還是被得逞。店員氣憤表示:薪水不多又需自行貼補營業損失實在可惡。2月15日再次試穿衣服行竊,偷衣服過程影像遭監視器清楚錄下,騎機車快速離開,店家持該證據向草屯警方提告,員警查明黃姓女子確認身分後依規傳喚到案說明,由其母親陪同到警分局,也將竊取的衣服帶到現場供指認,黃女才向警方坦承犯行。警方偵訊後於昨21日將他依竊盜罪嫌函送偵辦。
黃女母親無奈向員警表示:因女兒患有輕微憂鬱(有時躁鬱)症,時好時壞有時還會任意幻想,外表和一般常人無異狀,但是出外逛街我都會擔心,怕他會不由自主順手牽羊偷取商家物品;如及早發現就會注意禁止他再犯希望檢方能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