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信宏/中寮報導】
99年10月26日中寮鄉永福村羅英仁,涉嫌準強盜等罪嫌遭移送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去年12月3日經地院起訴在案,因屢傳未到案,於100年2月21日經南投地方法院發佈通緝書。
中寮分駐所永福村警勤區廖介遠對於轄區案件特別關注,家戶訪查必會到羅宅訪視羅英仁之生活近況,惟該員於案發移送至今都未居住在家,又無聯絡電話,有逃亡之準備。警員廖介遠將每次查訪之情形報告所長葉宗欣,並於中寮地區佈下天羅地網,南投地院於2月21日發佈通緝在案。
3月初有線索顯示羅姓準強盜通緝犯,經常出入於南投市大庄路之雞寮,晚上可能睡於雞寮中或藏匿於集集、雲林地區臨時工寮。所長葉宗欣與警員廖介遠為了查證線索是否可靠,喬裝買家前往該雞寮買雞查訪,有時亦請線民前往買雞,買一隻雞都要五佰多元,一共買了5隻雞最後才順利抓到他(羅姓通緝犯)共花費了二仟多元買雞費用,真是苦了警勤區警員,但是員警自嘲可以讓大家補補身子也不錯,葉所長也讚賞員警的不放棄精神。案件了結,功勞一件,也具有成就感,所長期望每個警勤區警員都能以同樣的精神偵辦各類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