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信宏中寮報導】
99年11月21日15時中寮警分駐所接獲民眾報案,稱其在中寮鄉永福村永平路,被不詳貨車擦撞倒地受傷,因貨車突然往右側逼近導致擦撞到其所駕駛機車,致駕駛人與後座女友擦傷,處理員警受力報案後立極採證、調閱路口監視鏡頭,審慎比對痕跡,4小時內追出肇事者。
事故發生後,中寮分駐所處理警員江明長到場先行將傷者送醫,初步測繪及現場跡證採集等工作,完成後立即調閱永平村永平路與仙峰巷口監視器,發現顏姓男子駕駛QB-867*號自小貨車先行通過該巷口涉有肇事責任。經電話通知小貨車當事人至分駐所說明及採集跡證,員警根據擦撞痕跡比對位置,肇事者顏姓男子坦承有新撞擊之痕跡,惟辯稱當時不知道有撞到機車等語,員警提出多項顯示畫面等資料,顏姓男子才坦承因一時緊張駛離現場。
當時重機車歐陽駕駛搭載張姓女友人,二人均有手腳等多處挫傷,警方為求慎重仍依規定採集跡證比對。由於中寮鄉永平路重要路口均已有監視系統,有利於刑案及交通事故…等偵查工作,於在4小時內偵破肇事逃逸交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