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德南投報導
去年7月14日發生於南投縣草屯鎮康建生技殺人案,經南投地院審理,今(18)日做出判決,兇手李鴻淵一審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可上訴。
判決如下:
一、李鴻淵持有非制式手槍(2罪):犯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分處有期徒刑陸年、有期徒刑捌年,分別併科罰金新臺幣貳拾伍萬元。
二、李鴻淵槍殺被害人劉o杉、賴o妤、張o琦部分:均犯殺人罪,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3罪),槍殺被害人賴o卿部分: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槍殺被害人賴o男未遂: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參年。
五、李鴻淵剝奪(被害人劉o洲、被害人阿o等人)行動自由部分(2罪):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分處有期徒刑壹年、有期徒刑柒月。
六、李鴻淵竊盜部分: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七、本案應執行死刑,併科罰金新臺幣參拾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