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博揚/竹山報導
澄清民眾投書媒體有關「地方政治照妖鏡-」之報導有關105年4月28日民眾投書「地方政治照妖鏡-拆除竹山防空壕倒數計時?」等議題報導,相關內容與事實不符,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特予澄清說明如下:
一、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興建理由正當,並無所謂護航工程預算等情:竹山分局建於民國76年,因88年間「九二一大地震」影響,造成辦公廳舍受損,惟囿於經費因素無法立即重建,僅能加以修復繼續使用;近年來國內強震頻傳,已造成該分局辦公廳舍多處牆壁龜裂及滲(漏)水情形,影響員警辦公及生活品質;復因92年組織修編,新成立交通組、交通事故處理小組、偵查隊擴編及竹山派出所警勤區員警數增加等因素,造成原有之員警辦公、執(備)勤空間顯有不敷使用之情形,且地方民意代表及士紳亦多次建議辦理重建,爰報經南投縣政府核定,同意自103年至106年分4年編列工程預算1億8,138萬2,000元辦理改建。有關報載「興建理由牽強,無專業報告證據,護航工程預算動機令人質疑」一節,並非屬實,特予說明。
二、防空洞列入歷史建物與否,審議程序合法,絕非文載「民代好急想動工,縣長卸責放給爛」:本案興建工程經由縣政府函請南投縣竹山鎮公所協助提供重建土地,竹山鎮公所函復無其他適宜之鎮有土地可供辦理重建。原警察局經管之竹山鎮菩提段997-3號土地,地點適中、區域寬廣、停車方便,交通四通八達,能迅速到達轄區事故現場,保障民眾財產生命安全。惟因地方人士反映及竹山鎮公所陳情將重建基地上之防空洞列為歷史建物,導致工程進度延宕多時,縣政府自103年10月1日起依法辦理竹山分局防空洞列入歷史建物審議,期間並多次與專家學者辦理現場勘查評估,歷經1年期程的評估及審議,最後經南投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104年7月8日審議結果,該防空洞不列入歷史建物,後續並經決議:「改建工程依計畫執行、防空洞遷移適當地點」。囿於工程進度嚴重落後、預算執行延宕,南投縣政府建設處已於104年10月辦理委託工程專案管理(PCM)決標,著手辦理規劃改建事宜,報載縣政府消極處理土地問題、竹山鎮公所瞻前顧後、議長急著想要蓋好大樓、警察局說詞搖擺不定等情,均非事實。
三、相關單位目前作為及努力方向:南投縣政府為廣納民情、從優恤民,多次舉行竹山警察分局興建案有關「竹山郡役所防空洞遷移、部分舊宿舍區保存」說明會暨協商會議,並與竹山地區民眾、文創團體、護樹團體及守護聯盟等人溝通,讓各方意見充分表達,部分團體人士除建議另覓新地辦理重建外,對於防空洞及舊宿舍等現狀亦持應予保留活化態度。對此,竹山警察分局改建基地上之防空洞及鳳凰木並非破壞拆除,而係以專業工法遷移至適當地點(拆除並打造一座新的防空洞,所需經費約需50萬元),南投縣政府另將本案工程將預算寬列數倍做為防空洞之遷移費用,期將防空洞原貌重現,並與日式宿舍群共存,以創造三嬴局面。另外,目前已由南投縣竹山鎮公所、縣籍議員及縣政府等單位人員共同努力,同時商請立法委員協助,南投縣政府並於105年4月6日函請竹山鎮公所協調相關單位,希望能於105年6月底前完成無償撥用土地,屆時如無法取得使用,本改建案將依原計畫執行。立法委員林靜儀國會辦公室也於105年5月13日邀集相關單位就本案「另覓新地」之可行性共商研議,如能解決相關困難,警察局亦樂見其成。
圖文陳志文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