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衛生局陸續接獲民眾陳情表示:台中市oo醫事檢驗所派員至本縣拿客戶預約單,向社區民眾推銷肝癌症篩檢只要100元,等民眾同意後,會再繼續介紹推銷其他檢驗項目,人員未配戴任何識別證件,抽完血也沒給收據,民眾擔心遇到詐騙集團。
依據醫事檢驗師法第12條第2項規定,醫事檢驗師執行肝癌檢驗業務,須有醫師開立檢驗單,民眾拿著檢驗單到醫事檢驗所檢驗,並不能到民眾住家、或其他不是檢驗場所的地方進行檢驗抽血。
為維護您的健康與權益,衛生局建議如果要做健康檢查或篩檢,應到合格的醫院或診所,不要輕信違法到宅的推銷,且工作人員也沒配帶識別證,也不知執行抽血者是否有執照。
為保障縣民權益,衛生局呼籲大家一起來杜絕非法,除不要輕信違法到宅的推銷外,如果知道其已約定為民眾抽血時間,請事先電話通知衛生局或轄區派出所前往處理,衛生局聯絡電話2224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