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南投縣各醫院、護理之家、精神康復之家之火災預防與火災應變能力,並降低火災對醫療作業環境之衝擊,以及減少火災對民眾、住院病患之安全威脅。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指導,與縣府消防局組成聯合訪查小組,預計1個月內,完成縣內醫療機構防火安全與火災應變等相關事項訪查,並函報行政院衛生署。
同時,縣府衛生局將依據「醫院緊急災害應變措施及檢查辦法」,檢查醫院應變計畫,驗證醫院醫療需求改變或提高時,醫院之應變能力、疏散作業計畫是否可行、病人運送方式是否合理、病人醫療照護是否能夠持續、重置計畫與轉院計畫有無規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