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配合輔導及培育農業青年人力政策,支應青年從農創業所需資金,訂定「青年從農創業貸款要點」,以協助青年從農創業之資金需求。
貸款對象為年齡20歲以上至45歲,借款人應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如有兼職者,其所支領之年薪資所得,應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基本工資之全年總額。
借款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之本人最近一年度所得清單、農業經營計畫等相關文件,向所在地農會提出申請,貸款利率為年息百分之一點五。
貸款期限依貸款額度及購置設備耐用年限覈實貸放,其中資本支出最長10年,週轉金最長3年。本貸款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500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100萬元。首次辦理或辦理本貸款未滿一年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300萬元。貸款資金應於貸款核准後3個月內動用,並應用於本貸款規定用途。
農會於核貸後六個月內,應辦理貸款用途及經營狀況查驗工作;其後貸款存續期間,每年應至少辦理一次經營狀況查驗並作成書面記錄。借款人於貸款存續期間中止農業經營,自中止日起不予利息差額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