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豈緯信義分局報導
103年9月4日中午12時,信義警分局於丹大林道查獲盜獵案件,嫌犯等6人將已肢解之保育類動物裝置麻袋包裹,再用廂形車載運下山。
信義、青雲 派出所結合保七總隊第六大隊南投分隊森林警察查緝盜伐林木案件,於當天中午再次上山執行勤務,行進中發現可疑廂形車,上前盤查,發現車上載運以麻袋包裹之3包動物屍塊(含水鹿、飛鼠肉塊1包、水鹿頭1個、水鹿腳蹄4支),總重99公斤。
犯嫌幸0彣供稱與駕駛米0輝同車尚有陳0修(男、36歲、名間鄉)幸0恩(男、19歲、信義鄉)幸0輝(男、38歲、信義鄉)米0武(男、59歲、信義鄉)於9月3日上午進入丹大林道卡社溪釣魚,自行脫隊於8林班路旁及菜園分別拾獲2頭水鹿,10林班拾獲白面梧鼠1隻,幸嫌見其中一頭水鹿眼睛被烏鴉啄食,捨棄未取,腳蹄也因袋子不夠,只裝取4支,因中秋節將至,欲帶回烤肉賞月,遭警查獲,幸0輝、米0武則向警方表示係於五里亭酒醉搭上便車,亦遭波及。
信義分局將有關本案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之關係人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圖片信義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