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七屆委員任期二年,自去(101)年 1月1日 起至今(102)年 12月31日 止,即將屆滿。臺灣省政府簡俊淦副秘書長代表林政則主席於今(19)日上午9時在省府第一會議室,於該會舉行第306次委員會議開會前,致贈每位委員感謝狀乙幀,以感謝委員的辛勞付出與貢獻,會後並舉辦歡送茶敘。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以下稱省申評會)於 民國86年6月24日 成立於前臺灣省政府教育廳。 民國88年7月1日 以後,臺灣省政府因應組織變革,依據「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規定,承接前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教師再申訴評議業務,迄今將屆滿15年。
在此期間,省申評會委員除審議教師再申訴案件外,尚到各縣市推動參與許多與教師權益相關的活動,了解縣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業務運作情形。自民國98年度起,陸續訪視彰化、屏東、宜蘭、花蓮及澎湖等縣政府教育處及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進行教師申訴評議業務意見交流,瞭解縣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處理教師申訴案件常遭遇的問題及解決方式,並提供相關意見供參,對於促進教師申訴制度健全及運作順暢,極具助益,深獲縣市政府肯定。
省府為提昇各縣市辦理教師申訴業務人員的法律知能及業務處理能力,特舉辦「臺灣省教師申訴業務研習會」。研習對象為本省各縣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主席、委員及承辦教師申訴業務人員暨省申評會委員,聘請專家學者作專題演講。本屆許平和委員、黃金宏委員及吳昌倫委員均曾受邀擔任講座,講授「教師申訴相關法令研析及實務運作研討」課程,與會人員均感獲益良多,期能賡續辦理此類研習。
為加強省申評會委員間的橫向溝通,以利教師申訴案件的協調討論及評議,省府每年均會召開「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業務檢討會議」,以提昇教師申訴評議效率,維護教師的權益。
本(第七)屆委員任期即將屆滿,委員來自全省各地,有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彰化、嘉義、臺南、高雄,最遠還包括宜蘭及屏東。任期間,委員們不辭辛勞,遠道而來協助省府辦理教師再申訴評議業務。對於審議教師再申訴案件、撰寫再申訴評議書及審查每一案件的評議書,均能審慎研酌、竭盡心力,秉持公平、公正、客觀原則,並於法定期限內辦理完成教師再申訴案件。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臺灣省政府主席林政則為感念委員們的辛勞付出,對於委員受理申訴,發揮所長,公正評議,貢獻良多,特致感謝狀,以表謝忱,特指派簡俊淦副秘書長於省申評會第306次委員會議開會前,代表頒贈感謝狀,會後並舉辦歡送茶敘,經驗交流。第七屆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共有21位,委員們均感受到林主席之用心,表示由衷的感佩,活動圓滿完成。
圖片省府新聞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