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埔里鎮桃米里長曾秀桃,接受民眾投訴,動手修剪遮擋住路燈的樹木,結果樹木所有人周姓里民不滿憤而提告,最後地院依毀損罪判她拘役20天,對此,埔里33位里長連署請法官改判,而不甘心被判刑的里長也表示,為民服務卻被判刑,以後誰還敢當里長。
當地民眾說,原本這一盞路燈被茂盛枝葉遮擋,晚上人車通行非常危險,還有人騎車摔傷,里長接受陳情,一時找不到周姓地主,就先請清潔隊協助修剪,結果引發地主不滿提告。
據了解,地主認為被砍的這一棵狀元紅種了十多年,還有人想出高價購買,所以才會要循司法途徑解決,但對此,埔里有33個里長連署,希望能改判無罪。
接受民眾陳情砍樹卻被判刑,曾姓里長說她會提上訴,但如果再遇到路燈被遮擋的情況,只能請里民直接找地主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