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我國漁民出海捕魚,慘遭菲律賓挾持事宜,反映漁民心聲,臺灣省政府誠請我國相關部會,在與菲律賓進行漁區協議談判時,能加強維護漁權,照顧漁民安全及生活。外交部回函說明政府作為,以維護我漁民作業權益與生命安全為優先考量。
臺灣省政府為實地瞭解臺東及屏東等地基層漁民的生活,除於今(102)年5月應屏東縣琉球鄉蔡天裕鄉長之邀,訪問該鄉漁會蔡寶興總幹事,瞭解漁民困難外;日前得知有關臺東縣成功鎮漁民出海的遭遇,省府林政則主席特於本(6)月25日,率員赴臺東縣成功鎮訪視及慰問,聽取曾遭受菲律賓挾持過的尤正雄、蘇蜂楷、鄭國靜等漁民朋友的心聲與委屈,並表達政府的關懷。
林政委兼主席表示,成功的漁民都是純樸、善良的討海人。為此省府特以專函反映,敬請行政院農委會、法務部及外交部考量漁民的實際困境,儘早與菲律賓達成漁業談判,劃定適當漁區,以解決長期以來存在的臺菲漁業爭議,維護我漁民作業權益與生命安全。
外交部於回函表示,為維護我漁民權益,建立臺菲重疊專屬經濟海域漁業秩序與安全作業環境,庶免再次發生類似「廣大興28號」漁船案不幸事件,在我政府嚴正要求下,「臺菲漁業會談」第一次預備會議已於本(102)年 6月14日 在馬尼拉舉行。
上述會議就建立臺菲兩國間海域執法程序、保障漁民作業安全與合法權益獲致具體成果,並簽署會議紀錄,作為後續漁業會談之基礎,包括:(一)菲國承諾修訂相關法令作為日後執法避免使用武力及暴力之依據,並保證類似不幸事件不再發生;(二)雙方分享各自海域基本執法程序,以建立海域執法安全機制;(三)建立各自漁船在遭對方緊追、登臨檢查、逮補、拘禁後,以及涉及相關行政或司法程序時之及時通報機制;(四)建立遭扣船隻及其船員迅速釋放機制,並保障遭扣船隻及其船員應有之合法權益。
臺菲雙方並再經換函確認上述會議所達成之成果,菲國亦致函相關機關首長,正式週知確認上述會議成果。菲國漁業局另已研擬「200號漁業行政命令」條文修訂初稿,俟提交審議定稿後即轉送我國參考。
外交部一向極為重視我漁民的作業安全與權益,並將與相關部會合作,積極推動與菲國達成漁業談判,以解決長期以來之臺菲漁業爭議。
林政委兼主席非常感佩外交部致力維護我國人安全與權益的用心,相信在政府各機關積極通力合作下,我漁民朋友及世世代代的討海人,都能在海上安心捕魚,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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