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消防法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設置防火管理人,其對象亦包含觀光旅館及旅館業者。為持續推動防火管理人制度,消防局及南投縣旅館公會合辦防火管理人講習,將於5月14至15日辦理初訓,另於5月8日舉辦複訓,歡迎旅館業者踴躍報名參加。
我國建築及消防法規對公共場所消防安全設備及防火避難設施之設置,均已有明文規定,且定期派員實施檢查,對於防災預防及應變等軟體作為,內政部爰制定法規推行防火管理制度,以解決公共安全問題。依法旅館業主應指定專人,接受適當的講習、訓練,就建築物特性策訂整體安全之消防防護計畫,並依據該防護計畫實施員工滅火報警訓練、消防安全設備維護、防火避難設施及能源設備使用管理監督等,以保障該場所之安全。其中擔任「防火管理人」者,需為管理或監督層次之幹部,並經16小時以上之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始得擔任。(即本次所辦理之初訓),並且每2年至少應接受講習訓練1次 (即本次所辦理之複訓)。請旅館業者應派適當人員參加,有意報名者,請聯絡南投縣旅館公會歐小姐洽詢(049-2231305)。
觀光處表示,南投縣觀光資源豐富,縣內旅館業亦蓬勃發展,為建立完善的旅遊環境,籲請各業者應配合政策建立防火管理制度,並指定防火管理人,縣府亦將利用稽查機會,持續查察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