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諮議會李諮議長源泉長期關注臺灣農業政策、維護農民權益、保護農業用地、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的議題;李諮議長認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條文內容過於著重「總量管制」與「交易制度」,忽略了農業經營者清淨空氣、創造綠地應有的回饋,於是在臺灣省諮議會第6屆第3次定期大會第15次會議中提案如下: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著眼汚染者改善後的碳交易,卻完全疏忽清淨空氣和空間創造者─農業經營者的收益。建議這筆碳交易所得,扣除必要費用後,應依農民真正植栽農地面積,做為其創造綠地碳匯之代價,以提升農民合理所得。農委會應維護農民權益,努力爭取應有的回饋。
林政則政委兼省主席對李諮議長為提升農民合理所得,維護農民權益的努力,非常敬佩。對所提建議案,即以府函向「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主管機關行政院環保署反映,函文內容重點略以:
一、「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於今(104)年7月1日總統令公布施行,自此臺灣正式邁入減碳新時代。本法是我國第一部明確授權政府因應氣候變遷的法律,明定我國西元2050年長期減量目標及以五年為一期的階段管制目標,並搭配具經濟誘因的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從免費核配到有價配售的總量管制與交易制度,未來將以減緩、調適及綠色成長3大主軸,推動臺灣因應氣候變遷的具體作為。
二、依7月1日公布施行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規定,並未將上開農民真正植栽面積,做為其創造綠地碳匯之代價納入,從而農民未能依法獲得補助。
三、提案人李諮議長源泉一向熱心關懷農民生活及農業發展,所述 內容,頗足參採,特以專函建議,由於「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才公布施行不久,有關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尚待行政院定之,方能據以執行。因此,特反映基層農民心聲,並建議貴署未來修法時,能將農民真正植栽面積,做為其創造綠地碳匯之代價,以提升農民合理所得,維護農民權益。
林政則政委兼省主席表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的完成立法,顯示我國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落實環境正義及響應國際減碳行動的具體承諾,讓節能減碳不再只是口號,而是透過節能減碳實際行動轉為綠能產業的發展利基,代表我國正式進入「減碳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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