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於昨(27日)檢送105年度預算案至立法院各立法委員、各黨團及相關委員會,三立電視台文字記者林海全及資深攝影記者張展誌今天(28)下午即蒞臨本府關心省政府員工加班費預算問題,由簡俊淦副秘書長接受訪問,說明省政府預算編列及執行概況。
記者林海全認為省府自民國88年精省後,業務縮減,為何還需要編列加班費?簡俊淦副秘書長說明加班費分為超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超時加班費就是一般業務型加班費,本府省政資料館配合民眾假日開放參觀,教文及資料組的職員工都要輪值;林政則主席常代表馬總統及行政院毛治國院長到全省關心民生建設及慰問發生事故的民眾暨家屬,辦理農特產品展覽促銷活動,駕駛常常在假日及下班後還要執勤;本府辦理法規講習暨教師申訴評議業務,不乏從上午開會開到下午;工友和技工在颱風或大雨後加班整理清潔環境等等,均核實發給加班費,必須符合勞基法規定而編列。而公務員超過14天的年休假,如果因業務需要而上班未休假,本府也需依規定發給未休假加班費,這是全國統一的規定。
簡俊淦副秘書長強調,臺灣省政府每年辦理芳草人物表揚、模範父親及模範母親表揚、百年樹人績優學校表揚、績優臺灣文史教育人員表揚及績優臺灣鄉土文史教育暨藝術社教有功人員表揚等活動,這些都是揚善褒義的活動,有助社會溫馨祥和,值得辦理。省府預算編列,均經行政院主計總處嚴格審核后送審;至於核發加班費,均本審慎、核實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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