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為增進公務員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人權公約內容及精神之瞭解,特於本(103)年9月30日(星期二)假雲林縣議會舉辦「臺灣省103年度兩公約說明會」完竣,意見調查問卷統計結果,整體滿意度九成六以上,成效獲肯定。
省府表示,聯合國為落實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於1966年12月16日經由大會決議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人權公約(簡稱兩公約)。我國於98年3月31日,經由立法院通過兩公約施行法,並於98年4月22日總統令公布全文9條;行政院定自98年12月10日施行。省府為配合中央政策,落實 馬英九總統「創新建國、文化興國、環保救國及福利安國」的施政理念,保障人民權益,特別編列預算分年分區辦理說明會,希望全省公務員對兩公約內容及精神有所了解與助益。
省府財經交法組顏淑每組長表示,此場說明會特別聘請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林主任檢察官俊良講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另外聘請對人權法學、弱勢人權頗有研究的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黃教授俊杰講授「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2位講座學養俱豐,除對課程作深入講解及針對個案作探討分析,與會學員意見交流非常熱絡,獲參加學員高度肯定。
楊曉安科長說,本次說明會意見調查問卷統計分析結果,參加學員覺得,有助於個人更加了解兩公約內容及精神,提升人權意識及觀念,往後推動將更重視人權保障,表示非常同意及同意者為94.74%;覺得類似說明會方式非常需要及需要繼續辦理者佔89.47%;對於本場聘請之講座教學方式、內容及態度表示非常滿意及滿意比例達96%。整體滿意度高達九成六以上,獲得高度肯定與迴響;並建議加強兩公約之宣導,多舉辦類似說明會,擴大至大學生及教師,讓人民及公部門均能瞭解兩公約內容及精神。
本說明會參加之地方基層公務人員約120人,省府為地方與中央跨部會、跨區域,建立雙向業務交流之互動及加強溝通平台,以協助政府在未來業務之執行與推動,都能提昇人權保障之思維,讓我們國家真正晉昇人權大國
圖片省府新聞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