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德議會報導
24日縣議會定期會,縣議員石慶龍、林儒暘關心台21線區間測速速限變動造成民眾罰單大增惹議議題答詢表示,縣府警察局於2年多前配合縣議會總質詢建議,將該路段加碼擴大調整緩衝速限至80公里,用路人以此速限行車近2年,惟該項決議警政署認牴觸母法,不具效力,但議會及民眾均不清楚,近期更因交通隊人事異動及設備維修因素,在設備修復後依中央法規改回70公里開罰,但事先未充分向民眾宣導,致民眾誤認緩衝速限,造成違規事實,責任不該由民眾承擔,目前該區間測速設備已暫停使用,後續將積極與監理單位溝通酌處裁罰,盼能爭取到撤單,如無法撤單時,考慮以個人自費幫民眾繳交罰款。
林儒暘議員更呼籲縣府跟監理單位力爭同時,也盼將違規記點也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