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德竹山報導
南投縣竹山鎮代表定期會今日因公所主任秘書洪丞俊未出席,引發代表們不滿,代表陳錫錋、林鴻祺副主席林賜學輪番上陣對鎮長黃丹怡拍桌、冷嘲熱諷極盡羞辱,並以地制法第48條規定,縣市政府、公所一級單位主管、首長,在定期會中除非特殊原因,不然應出席,鑒請代表會以以不尊重、藐視代表們與大會為由,決議將洪丞俊移送考績委員會調查處理。
鎮長黃丹怡答詢表示:
1本所主任秘書未到任前已就讀國立暨南大學攻讀碩士學位,並積極完成所需學分修業,僅餘論文發表即可畢業。其於3個月前即排定於本日參加國立成功大學國際性學術研討會,並舉辦論文發表,期能盡快完成學位後,貢獻所學並專注於本所鎮務推展。本次代表會期程確定於後,主任秘書多次協調主辦單位可否延時發表,因屬國際性研討會無法更動,故於本日請假,本所業以正式函文請假在案;鎮長並於11月9日上午親自致電主席請假事宜,主席當日下午2點回復,主任秘書亦2次致電主席請假,惟主席皆未接聽。雖然主任秘書准假權在鎮長,為了展現對代表會尊重,主任秘書再次以通訊軟體LINE傳訊向主席請假,並無故意規避質詢及不尊重代表會情事。
2.依代表會組織自治條例第十一章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二條規定,代表會定期開會時,受質詢對象為鎮長、各課、室主管及所屬機關首長。復依本所組織自治條例「第四條 本所置主任秘書一人,承鎮長之命,襄理鎮政」及「第十四條鎮長請假時,由主任秘書代行」規定,主任秘書係鎮長之幕僚長及代理人,非業務主管(如附件);鎮長親自出席質詢,其代理人並無一定出席之必要性。
鎮民代表會對主秘請假引發喧然大波並非無的放矢,據代表們說,鎮內大街小巷流傳,公所目前人事、行政、公共工程發包等事宜,均由主秘洪丞俊作主,儼然已是地下鎮長,對此傳聞,鎮長黃丹怡均表示絕無此事。
代表會副主席林賜學說,長期以來,鎮民認為公所行政效率不張,最大原因便在於人事不穩定,包括社會課長曾宮娥、清潔隊隊長陳東睦2人也都曾擔任主秘,另前主秘林志堅、謝百傑則已調離竹山公所,包括現任主秘洪丞俊在內,黃丹怡上任鎮長短短2年左右,主秘就換了5位,主秘汰換率,恐創全縣之冠,也讓人對其領導統御能力大打問號。
黃丹怡補充表示:洪丞俊請假係她所准,依規定主秘係鎮長之幕僚長及代理人,非業務主管,她親自出席質詢,主秘便無一定出席之必要性,並強調,過去幾位主秘因與其缺乏默契,致鎮務不易推動,如今洪丞俊到來,相信行政效率會讓鎮民愈來愈有感!至於代表們有感不受尊重,她將盡速調整改善,以建設安和樂利的竹山鎮為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