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於105年6月27日(星期一)起為期2日,委託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辦理「國家賠償實務研習班」,召訓對象為本府、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承辦國家賠償業務相關人員。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臺灣省政府主席施俊吉非常重視各縣市國家賠償業務,特別指派簡俊淦副秘書長代表前往致意並嘉勉地方公務人員加強為民服務。
省府簡俊淦副秘書長致詞表示,為增進地方公務人員專業知能及健全各縣市、鄉鎮市國家賠償業務之運作,積極培訓基層公務人員,以提昇國家賠償業務處理能力,確實保障人民權益。自民國73年起,每年辦理「國家賠償實務研習班」,今年已邁入第33期,讓基層承辦國家賠償業務之公務人員有進修機會,期許大家能將所學法律知能及實務運作經驗,充分運用於執行業務上,以提升國家賠償業務之處理能力,達到疏減訟源及落實保障人民權益之目的。
省府財經交法組蕭煥鏘組長指出,本次研習特別聘請各該領域理論與實務兼具之講座深入講解及探討,分別由新北市政府林參事月棗主講「國家賠償構成要件與作業程序」、中興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李惠宗教授主講「國家賠償專題討論與案例解析」、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王檢察官富哲主講「國家賠償與民事賠償之關係」。
楊曉安科長說明此次研習班,召訓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承辦國家賠償業務相關人員,計有45人參加,齊聚一堂,講座除講授基礎理論及實務經驗外,並與學員充分作意見交流,學員收穫豐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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