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軍民聯合防空「萬安38號」演習,中部地區訂於3月31日(二)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30分鐘,將進行防情傳遞、警報發放、交通管制及人車疏散、避難等演練,縣府警察局將動員警、民力積極投入演習,請民眾配合管制規定及執行人員指揮。
當日下午1點30分警報器發放後,車輛按規定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指導疏散避難,高速公路依「准下不准上」原則,於各交流道實施管制;高速公路行駛中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立即引導疏散及避難。市區車輛應靠邊停放,人員接受引導疏散避難;各機場、港口停泊之機、船均照常起降、靠離與行駛,惟下機旅客及接送親友立即接受引導實施疏散避難;居家者應緊閉門窗及實施燈火管制;演習地區內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作業,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
依民防法第25條規定,防空演習時,不依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警察局請民眾務必配合警方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