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德南投報導
羈押了將近4個月的南投縣長李朝卿,昨天晚上法官裁定以2000萬元交保,妻舅簡瑞祺以1000萬元交保、前縣政顧問陳國進100萬交保,南投地檢署今天偵結,李朝卿及其妻舅簡瑞祺與前後任工務處長曾仁隆、黃榮德等17人,依貪污罪嫌提起公訴,移送南投地方法院審理。
並限制3人住居。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出,李朝卿等人涉嫌自九十七年起,經辦災修工程、採購時向承攬廠商索取回扣,收取的款項六成上繳李朝卿,四成由黃榮德、張志誼和李中誠朋分。並透過黃榮德,以茶葉禮盒、水果禮盒提袋包裝,送交李朝卿,
地檢表示,收取回扣的成數和分配方式,金額一百萬以下小型工程,收取決標金額一成回扣;決標金額五百萬元以上的受委託監造業者,則收取設計監造費用一成五的回扣。
南投地檢署偵辦縣府弊案偵結,南投縣長李朝卿全盤否認指控,檢方昨痛批李「敗壞官箴、背棄民意」,依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的貪瀆罪起訴,建請法院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