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拉颱風造成南投縣農作物受損,雖未達中央所訂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標準,惟為照顧作物嚴重受損之農民,南投縣政府特以專案報請中央申請補助,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同意「香蕉」單項目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4條辦理專案補助。
救助對象應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並於南投、埔里、草屯、竹山、集集、名間、鹿谷、中寮、魚池、國姓或水里等11鄉鎮市栽種「香蕉」受損之農民為限。且補助額度以現金救助之80%,「果樹(二)」每公頃60,000元標準。又專案補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上開補助額度標準予以補助;未達20%者不予補助。
本次補助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農民於公告翌日起10日內(8月15日至8月25日止,假日照常受理),攜帶土地所有權狀或地籍謄本正本、身分證、私章、農會帳號等文件,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