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德南投報導
近年來國人重視休閒活動,前往國外旅遊甚為盛行。到旅遊地點購物作為伴手禮自用或分送親友,甚至有人將國外攜回的物品陳列販售或上網拍賣亦不少見。這些物品中不乏有中藥產品,然而您知道嗎?隨旅客自國外攜入的藥品有總量管制,而且藥品非同一般生活用品,恣意上網販售將觸及藥事法,不得不慎。
民眾普遍存有「吃中藥,有病可治病,沒病可補身」之錯誤觀念。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勿任意購買來路不明或誇大療效的藥品,也勿將藥品當成一般商品,任意購買使用或饋贈親友。
我國中藥廠已全面實施GMP制度,製藥業技術成熟,所有藥品均須經查驗登記、檢驗合格,取得藥品許可證後,才可製造、販售。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提醒國人無須遠渡重洋買藥,更不可將旅遊攜回的藥品上網販售,違者將依藥事法規定,違法販售禁藥涉及刑法與無照藥商行為處以行政裁罰。
依據財政部公告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規定:中藥材由原先每種0.6公斤放寬至1公斤,合計不超過12種;並增列中藥製劑(藥品)每種至多12瓶(盒),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為限。於前述限量外攜帶入境之中藥材及中藥製劑(藥品),應檢附醫療證明文件(如醫師診斷證明),且不逾3個月用量為限。前述「瓶、盒、罐、條、支、包、袋」等均以「原包裝」為限。
統計本(107)年至6月,查獲本縣民眾於網路販售中藥計有7件違規行為,業依違反藥事法處分在案。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再次提醒,民眾倘生病,應找合格醫師診治,或洽詢合格藥局〈房〉進行用藥諮詢,不應購買非醫療場所或其他來源不明的藥品。倘發現有非法販售藥物之行為,可向衛生局藥政及毒品防制科﹙049-2230518﹚檢舉,衛生局當全力稽核,維護民眾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