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我國勞資關係可邁向先進國家「成熟有秩序,合作又競爭」之新境界,南投縣政府將於7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時在縣立婦幼館(南投市南崗二路85號)辦理「102年度勞資爭議處理法及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制宣導會」,上午課程安排曾琬鈴律師擔任「勞動法有關解僱保護之法制」及「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之適用及雇主法定責任相關規範」課程講座;下午則安排國立中正大學鄭津津教授介紹 「勞資爭議處理機制」。邀請縣內勞、資方代表及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人員與會參加,共計約80人。
縣府社會處表示,勞資爭議處理法立法目的為處理勞資爭議、保障勞工權益,並穩定勞動關係。新修正勞資爭議處理法自100年5月1日正式上路,除改良調解、仲裁機制外,另增訂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及爭議行為專章,並增列訴訟費用之暫免,可讓勞資互動之規範更能貼近當前勞資需求,並提升爭議處理效能。
而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為事業單位「大量解僱」時所適用之「特別法」,目的在保障勞工工作權及調和雇主經營權,避免因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致勞工權益受損害或有受損害之虞,並維護社會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