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德南投報導
南投市大埤街沿樟平溪往山區、赤水南田路(百姓公廟口)轉角糞便堆置場、139線鳳鳴段養豬戶、工業區廢水偷排……等駭人聽聞公害事件層出不窮,背後總隱藏民代撐腰傳聞,今公然在中華路旁任意堆置廢棄物,若非損及農作物而報警,恐怕新垃圾山地標將大張旗鼓營運賺黑心錢,相信,南投警分局長潘仕能敢有所作為重賞敘獎給基層員警,公害將無所遁形!
南投警分局近日接獲民眾報案指稱農地無故遭人傾倒大量廢棄物,棄置面積廣達60平方公尺,該分局隨即成立專案小組,並會同南投縣政府環保局人員到場稽查,經查42歲廖姓犯嫌除把私人果園當作垃圾場傾倒重達約35公噸重的生活垃圾、營建廢棄物,過程中還毀損農民辛苦栽種的果樹。經專案小組鍥而不捨的調閱路口監視器分析比對後,迅速鎖定犯嫌,並帶返派出所說明,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偵辦。
南投警分局長潘仕能表示,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明文規定,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者,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