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德南投報導
男子陳威嘉多次虐待前女友的3歲幼女,不但持不詳鈍器狠揍女童,導致女童顱骨骨折、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更在6月餵食安非他命、FM2,造成女童死亡。如今南投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陳威嘉涉犯妨害幼童發育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共同犯遺棄屍體罪,共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南投地方法院今天傍晚發布新聞稿表示,陳威嘉與女童生母為朋友,陳威嘉經常獨自帶女童出門,被告明知女童年僅3歲,無法完整表達自身經歷與感受,竟利用與女童相處機會,於109年2月到109年6月之間,有凌虐、餵食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及FM2等行為。
南投地院指出,被告長期施用甲基安非他命及俗稱FM2的氟硝西泮,竟於109年6月7日前1週,在台中市大里區讓女童施用甲基安非他命及FM2,109年6月7日凌晨到當天傍晚某時,也再次對女童餵毒,導致女童當天因毒品作用造成呼吸功能抑制而窒息死亡。
南投地院指出,被告餵毒女童致死後,聯繫友人蔡青積及女童彭姓生母,商討如何處理遺體,接著運到南投縣名間鄉一名親戚住處藏放,後來擔心屍臭味被人發現,再將女童遺體移到屋旁樹下掩埋。
南投地院指出,陳威嘉恣意剝奪女童生命,造成無可回復損害,可謂惡性重大,且都否認犯行,並在警詢及偵查中蓄意捏造女童死因,故意誤導檢警偵辦,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因此,宣告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