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德南投報導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辦理109年第4期(10-12月)受理民眾報案服務態度績優人員遴選,會中評選本局仁愛分局警員林勇人、草屯分局警員李宸羽為民服務表現優異,特選為「警察局級」為民服務績優人員,將由局長親自頒發獎金及獎牌。
仁愛分局警員林勇人優良事蹟:109年10月2日17時30分許,居住在仁愛鄉余姓婦人幼女郭○○未滿2歲,疑似飲用食物不慎異物堵住喉嚨氣管,致幼女兩眼翻白口吐白沫,一度呼吸困難短暫昏眩,情急衝入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助救護,林副所長見狀遂與郭女之父親共同實施簡易救護後,隨即所長張建豐緊急聯繫仁愛消防隊派遣救護車,另考量本轄區地處偏遠又無醫療院所,為緊急救護幼女生命及就醫時效,副所長偕家屬及患者同乘坐巡邏車開啟警示燈及警報器,緊急送往與仁愛消防分隊救護車交會處,交由消防隊救護車送至醫院就診,事後所長張建豐、副所長林勇人協助救護以及不斷關心後續就醫狀況,村民對警方協助之過程深表感激。
草屯分局警員李宸羽優良事蹟:109年12月5日執行6至8時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案,在草屯鎮一處民宅有家庭糾紛,遂趕赴現場,經馳赴現場瞭解為洪○○精神狀況不穩定,持木刀於住處家門前威嚇家人,不讓任何人進出,李員持續向其安撫及勸告洪民,惟洪民情緒更加亢奮,突持剪花鋏揮舞並意圖自殘,李員見狀立即上前將剪花鋏奪下,並通報119消防分隊協助載其至草屯療養院就醫。
呂局長感謝所有同仁,為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的投入與付出,本次評選受理民眾報案服務態度績優人員,獲選同仁平時表現非常良好,體認為民服務工作重要性,期盼同仁與民眾接觸時應對進退、服務態度應有同理心,提供貼心服務,繼續做好為民眾服務的工作。